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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7 15:12 作者: 来源: 查看:

各学院(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每年 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共同设立筑梦奖学金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资金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 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向学、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现将做好2025年度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申请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挂科记录,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前50%(含50%)的学生;

6.本年度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二、奖学金标准

4000/人。

三、名额分配

今年学校筑梦奖学金名额为28名,各学院(部)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根据学院(部)推荐人选组织评选。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向所在学院(部)提交申请。

(二)学校评审

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学院(部)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学院(部)推荐名单组织评审,确定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内容

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2025年度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详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二)报送程序与时间

请各学院(部)在115日前将评审材料纸质版报送到学生处3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993485099@qq.com邮箱,联系人:李林园,023-68252114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助学中心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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