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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是学校党委组成部门,学生工作处是学校行政组成部门,正处级建制。武装部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合署办公,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助学中心挂靠党委学生工作部。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负责全校本科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成才服务、事务管理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订并实施本科生学生工作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制度文件和工作规划。

2.负责本科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调研掌握本科生思想动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3.负责本科生学风建设,协同开展本科生生涯教育和“体美劳”教育。

4.负责学生生活园区党建引领育人组织、机制、平台、内容建设。

5.负责学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工作队伍建设。

6.负责宣传落实各级各类资助政策,开展本科生“奖、勤、助、贷、减、免、补、偿”等工作,实施资助育人“三项教育”。

7.负责组织开展本科生综合考评、评优评奖和荣誉表彰工作。

8.负责本科生安全纪律教育和日常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违规违纪行为、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9.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协同开展专兼职辅导员的配备与选聘、培养与发展、管理与考核。

10.负责大学生党员示范班、女子国旗班、砺剑班等本科生朋辈示范团队的建设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建设管理。

11.协同开展学院(部)学生工作的考核评价。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武装部

武装部是负责学校人民武装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是:

1.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国防教育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各类国防教育活动。

2.负责组织开展本科生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

3.负责大学生征兵宣传、组织体检、政治考核和服役前集训等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退役复学大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学校民兵整组并按要求完成训练任务。

6.负责校内人防警报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7.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