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中心):
根据《西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见附件1)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聘期及工作内容
从专任教师、管理干部、研究生等中择优选聘本科生兼职辅导员(以下简称“兼职辅导员”),在学院(部、所、中心)兼职从事本科生(含预科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聘期为一学期,即2025年3月至7月。
二、岗位待遇
1.教职工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具体待遇由设岗单位统筹,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
2.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发放助学金。助学金原则上不低于1200元/人﹒月,其中由学校承担800元/人﹒月,设岗单位承担不低于400元/人﹒月,一年按十月计。
三、选聘要求
1.学院(部、所、中心)将兼职辅导员作为专职辅导员的有力补充,按本科生专职辅导员缺额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配备兼职辅导员。学校原则上支持每个单位不超过3人的由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助学金,超过3人的,超过部分的助学金由设岗单位全部承担。
2.经自愿报名、兼职辅导员所在单位同意、设岗单位考核且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设岗单位于3月12日前将《西南大学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兼职辅导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第二学生活动中心309室,电子版报邮箱xsc325@163.com。
3.2024年9月选聘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聘期为一年,无论有无变化,均需填写附件2同时报送。
联系人:唐知然;邓媛
联系电话:68254226;68366583
附件1: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西南大学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兼职辅导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