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西校〔2023〕178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启动西南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3年6月30日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含二级党组织副书记)。
二、聘用方式
(一)晋聘:聘期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辅导员,可申请晋聘。管理岗位人员因有职员职级评聘工作,本次不做晋聘。
(二)续聘:第三轮岗位聘期考核合格,可续聘原岗位。
三、晋聘
(一)晋聘原则
聘期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专职辅导员(附件1),可申请晋聘,但只能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内逐级晋聘。
(二)空岗指标
1.专职辅导员系列空岗指标由学校核算并下达。
2.因本次晋聘空出的岗位指标,可在本次岗位聘用工作中继续使用。
(三)指标使用范围
全校统筹使用。
(四)空岗晋聘程序
1.个人申请(11月13日前)
申请人填写《西南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晋聘)个人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
2.单位审核(11月20日前)
各单位按《办法》(附件3)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将《个人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于11月21日至22日之间,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报送,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3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325@163.com。
3.确定人选并公示(12月10日前)
专职辅导员三级及以下岗位人选,由专职辅导员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组评审推荐,推荐人选公示三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12月15日前)
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发文。
5.岗位聘用任务书签订
四、相关说明
(一)成果要求
1.有效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且任现岗位等级以来。
2.《西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西校〔2021〕194号)《西南大学研究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办法(试行)》(西校〔2021〕74号)、《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融合考核工作的通知》(西委〔2023〕36号)附件4、5、6,上述文件中涉及有关分类分级标准不一致的,以西委〔2023〕36号文件规定为准。
3.本次岗位聘用涉及的成果归属原则:无特别规定的,均指独立完成或排名第一的项目、成果或通讯作者论文;自然科学T1级论文排名2-3、T2级论文排名第2可计A1级成果数量,T1级科研获奖一级证书署名(非第一完成人)、T2级科研获奖排名2-4可计A1级成果数量,A级科研获奖排名2-3可计A2级成果数量;人文社科T级科研获奖排名2-3可计A1级成果数量,A1级科研获奖排名第2可计A2级成果数量;T1级教学成果奖一级证书署名(非第一完成人)、T2级教学成果奖排名2-5可计A1级成果数量,A级教学成果奖排名2-4可计A2级成果数量。申报副高级岗位,A级课程建设类成果、教材、著作排名第2可计A2级成果数量。
(二)其他事项
1.本次岗位聘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者,岗位聘用截止时间为退休之月)。
2.晋聘人员涉及个人申请,需填报个人申报表,其他人员(续聘、低聘、现岗位不满5年)本次只签订岗位聘用任务书(岗位聘用任务书学校统一印刷后下发)。
3.聘期内,学校按所聘岗位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津补贴,以及拨付二级单位绩效工资。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聘用方案,按要求做好监督和公示,确保2023年岗位聘用工作有序开展。
(二)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作用,强化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同时做好矛盾化解和思想引导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唐知然 68254226
附件1 西南大学专职辅导员系列2023年岗位聘用实施细则.doc
附件2 西南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晋聘)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3 《西南大学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文件.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