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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30 11:24 作者: 来源: 查看:

为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勤学奋进、深耕农学、服务“三农”,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在我校设立西南大学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以下简称“何康奖学金”),用于表彰我校品学兼优的涉农专业优秀学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26年度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面向我校涉农专业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覆盖学院包括:资源环境学院、食品科学学院、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园林学院、蚕桑纺织与生物质科学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水产学院、袁隆平书院(创新创业学院、含弘学院、智慧农业学院)。共10个学院。

二、名额及标准

奖励名额共 10 名,奖励标准每人 6000 元。由涉农专业的 10 个学院各推荐 1 名学生。

同一学年内,学生获得的社会捐赠奖学金(含奖励性质的助学金)原则上不超过三项,总额不超过贰万伍仟元,捐赠方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农、爱农,立志献身农业,愿意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

4.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且必修课全部及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取消何康奖学金评定资格。

2.在同一学制阶段内已获评何康奖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参评。

四、评选流程与工作要求

各学院须结合《西南大学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及本院学科实际、资助工作情况,制定本院专项评选细则,并成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辅导员、专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学院(部)初审。学生提交申请表,附上本人成绩单、所获奖励、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复印件,交至本学院(部)所在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至学院(部)。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并将推荐人选在学院(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助学中心。

(二)学校终审。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组织评审,最终审定本年度奖学金拟获奖名单。

五、材料提交要求

所有材料均需同步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可双面打印,不调格式);

2.《指标评价表》(附件2)及相关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指标评价表应盖学院公章;

3.学生成绩单(通过教务系统打印不排名版本);

4.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需盖学院公章。

提交截止时间:10月15日下班前,提交地点:学生工作处310室,联系人:阿司亚老师,联系电话:68251224,邮箱:1029309085@qq.com。




                      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武装部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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