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教体艺〔2026〕3号) 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并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以健康高校建设为引领,深化“贯通式”心理育人,提高新生心理适应能力,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级新生心理通道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新生适应性心理健康讲座
讲座时间:9月11日19:00(约90分钟)
讲座形式:同步课堂(线上直播)
讲座地点:各学院(部)自行确定,确保设备信号正常。
讲座对象:全体2026级本科生、研究生
组织人:各学院(部)新生辅导员
(二)班级破冰团体心理辅导
团辅时间:10月8日前完成(每场约90分钟)
团辅地点:各学院(部)自行确定
参加人员:全体2026级本科生、研究生
带领人员:各学院(部)新生辅导员
团辅内容:参考学生处提供方案
(三)心理健康测评
开展时间:10月8日—10月18日(约25分钟)
开展地点:各学院(部)自行确定
开展形式:需线下组织集中开展测评,建议在心理班会完成后统一进行,使用智能手机完成。
参加人员:全体2026级本科生、研究生,未参加统一普测的学生,需学院(部)组织集中补测。
主持人员:各学院(部)新生辅导员
(四)一对一心理约谈
约谈时间:10月19日—11月19日
约谈地点:各学院(部)自行确定,注意隐私保护。
参加人员:部分2026级本科生、研究生
约谈人员:各学院(部)新生辅导员
(五)适应性团体心理辅导
团辅时间:10月26日—11月20日(每周一场)
团辅地点: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
参加人员:部分2026级本科生、研究生
预约方式:辅导员心理约谈中主动邀约/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海报中的报名链接
带领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实习心理咨询师
(六)心理主题班会
开展时间:12月11日前完成(约60—90分钟)
开展地点:各学院(部)自行确定
班会主题:围绕大学生积极适应大学生活、主动自我探索、学会自我调适、树立正确心理健康理念等方面自行选择主题开展结构化心理班会
参加人员:全体2026级本科生
负责人:各学院(部)新生辅导员
班会内容:参考学生处提供的方案
(七)参观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
参观时间:10月19日—12月13日
参观地点: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
开展形式:新生辅导员填写在线表格并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中心参观
参观人员:全体2026级本科生
讲解人员:学生处统一安排讲解员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根据相应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推进。
(二)请各学院(部)根据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提供的相关方案及培训等,结合各学院(部)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孙漫丽,联系电话:023-68254368。
(三)各项工作开展后请及时扫描二维码(见下表)反馈过程性工作材料。
工作内容 |
日期 |
二维码 |
新生适应性心理健康讲座 |
9月18日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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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破冰团体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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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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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主题班会 |
12月11日截止 (仅本科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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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约谈工作 |
11月20日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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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武装部
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