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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5 13:39 作者: 来源: 查看:

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为做好2026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基层就业申请复核

2025年基层就业申请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毕业生。

(二)在职在岗确认复核

2024届毕业生在2025年进行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时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

2023届毕业生在2025年进行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时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

二、补偿代偿金额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

三、线上申请

(一)申请网址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访问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二)截止时间

毕业生需要在62423:59:59之前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基层就业复核”板块完成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操作手册见附件1)。

注意事项:

1.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为系统登录账号,用于接收系统审核结果信息,务必准确,保证能够长期使用

2.提交申请时在系统中预留的银行卡信息务必为本人名下的中国银行借记卡。

3.选调生进行“基层就业申请复核”时必须上传《二次分配证明》,且需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盖章确认。公务员(非选调生)正常提供《就业证明》,录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即可。

4.“基层就业申请复核”时,由于就业单位规定签约周期为1年一签或2年一签(如“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无法一次性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需在就业证明中明确实际应服务工作年限。

5.进行“基层就业申请复核”的2024届毕业生在复核通过中央审核后,方可进行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

6.需进行“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复核”的2024届毕业生首先应在系统完成“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复核”,复核通过中央审核后,方可进行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申请。

四、学院(部)审核

(一)审核时间

培养单位需在625日前完成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院(部)审核工作。

(二)审核要点

1.培养单位需严格审核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学费金额,申请补偿代偿金额不含住宿费。如填写不规范需退回学生重新填写。

2.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到岗时间、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

(三)工作要求

培养单位审核结束后,需批量导出学生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于71送到学生处317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培养单位应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确保每位满足基层就业申请复核条件或在职在岗确认复核条件毕业生知悉此政策。

六、咨询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关注西南大学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

(二)西南大学学工在线网站https://xsc.swu.edu.cn/

(三)联系人:刘老师

(四)联系方式:023-68254779

(五)联系地址:西南大学学生工作处317办公室

七、相关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的通知》

https://xsc.swu.edu.cn/info/1063/6207.htm


八、附件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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