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首页栏目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开展西南大学2022-2023学年“国(境)外研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12:13 作者: 来源: 查看:

各学院(部):

随着国际人员流动的恢复,学生国(境)外学习交流逐步复苏,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各类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拓展国际视野,学校将继续评选2022-2023学年“国(境)外研学奖”。现就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2-2023学年以线上或线下方式参加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注:短期项目完成日期需在学年度内)。

二、奖励名额

本年度评选名额为60人。

三、基本条件

(一)参与2022-2023学年度学校组织实施的各类线上线下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

(二)遵守“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选派流程”,按时、优质完成各项指定任务;

(三)在项目学习期间,遵守学校(单位)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勤奋刻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展现西南大学学生良好对外形象;

(四)参加项目学习期间有其他优异突出表现;

(五)未曾获得“国(境)外研学奖”的优先考虑

四、申报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申报“国(境)外研学奖”的学生需填写和准备以下材料。第一至二项是必需材料,第三至五项属于辅助材料:

(一)《西南大学“国(境)外研学奖”推荐审核表》(登录智慧学工系统申报填写,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无需打印;

(二)《西南大学“国(境)外研学奖”推荐汇总表》;

(三)参加项目学习表现优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结业证书、成绩单、带队老师推荐意见等);

(四)参加项目期间积极参与学习、学术、文化、相关比赛等交流活动并获奖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优秀学员奖、优秀学术报告奖等);

(五)积极参与项目学习经验分享和项目宣传等证明材料。

第二至五项材料请于10月13日前提交到国际处/港澳台办国际交流科,联系人:戴老师;电话:68293199;邮箱:efoffice@swu.edu.cn。(第二项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第三至五项可提供电子版,请按附件模板提供;单张图片不低于2MB,按“年月日+重要人物(如有)+事件”格式重命名,便于评审小组知悉具体内容。材料准备如有疑问,请查看推荐汇总表批注。)

五、组织机构

国际处/港澳台办会同相关单位组成“国(境)外研学奖”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一般应包括学工部、校团委、国际处/港澳台办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带队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评审小组根据收到的申报材料对每一位申请参评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主要根据得分进行综合排序,2022-2023学年度选取前60名优秀同学获得当年“国(境)外研学奖”。

六、评分细则

(一)带队老师或学院推荐评分(60%)

1.有带队老师的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由带队老师对学生在外交流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价,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并进行排序推荐;

2.没有带队老师的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由学生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综合表现进行初评,按百分制打分并进行排序推荐。

3. 带队老师的评价和排序,需在该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学生所在单位评分需于10月9日前完成,并提交《西南大学“国(境)外研学奖”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国际处/港澳台办国际交流科,联系人:戴老师;电话:68293199;邮箱:efoffice@swu.edu.cn

(二)单项评分,每项最多可加10分(40%)

1.在国(境)外交流学习期间,积极协助带队老师工作,如,担任小组长全程参与摄影摄像、撰写学习日志、编发有关交流学习微信推文等。

2.积极参与当年春秋两季“国(境)外研学项目宣传周”活动,并进行现场经验分享和项目宣传。

3.积极参与学校当年组织的各类国际教育交流活动(比如国际课程周、“万人计划”和其他各类师生来华团组接待等),并担任志愿者等;

4.参加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期间,获得了外方学校颁发的优秀学员奖、优秀学术报告奖、比赛获奖等奖项等,凭获奖证书。

七、确定获奖名单并全校公示

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得分情况,确定当年“国(境)外研学奖”获奖初步人选,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国际处/港澳台办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全校公示。

八、其他

学生提交材料所包含的信息需准确、真实,隐瞒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国际处/港澳台办对评分细则进行解释。


附件:XX学院XXXX研学奖申请材料(请自行修改学院名和姓名).zip

 

西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国际处/港澳台办

                            20239月5

 

初审: 复审: 终审: